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 1.2采购人: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资金; 1.4采购项目概况: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控制采购成本,节约公司的资源,现拟对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采购; 1.5采购方式:询价; 1.6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备注: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交通、税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收集项目招标登记(备案)资料,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备案),起草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等工作;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可续签1年,最多不超过2年; 2.3服务地点:鄂州市鄂城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提交的成果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类似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3.1.3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 3.2.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9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2.10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1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采购人公开已完成咨询成果的除外); 3.2.1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2.1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2.1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2.1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2.1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3.2.1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3.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鄂州市演艺责任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鄂州市凤凰路40号鄂州大剧院); 4.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获取: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价格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二)资质部分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电话、邮箱、联系人姓名等; 5.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以及失信被执行网查询截图; (三)技术部分 1.企业或相关技术人员获得有效期内相关专业资质的等级证书,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2.近三年企业获得的国家、省、市级荣誉情况; 3.近三年承接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地点及注意事项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0时00分。 6.2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至鄂州市演艺责任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6.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4报价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七、询价办法 7.1本次询价采用合理低价法。 7.2评审标准:在满足采购单位实质性要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成交(含税)。如出现最低报价基本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将比较企业实力、业绩等其他条件确定成交供应商。 7.3只能有唯一个有效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州市凤凰路40号鄂州大剧院 联系人:蔡经理 电 话:19908681192 (注:本公告只作为邀请报价使用,我司无义务对任何递交的报价书作出承诺,我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与各报价方进行价格复议,被最终选择的询价方将根据《民法典》与我司订立正式合同;本次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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