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专用戏曲舞台地毯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专用戏曲舞台地毯。 1.2 采购人: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38050元;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经营性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通过规范化、公开化的采购流程,筛选资质齐全、产品优质、服务高效的供应商,采购契合戏曲表演专业需求、品质可靠、适配舞台场景的专用地毯,保障湖北省京剧二团各类戏曲演出、排练及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舞台呈现质感与演员表演安全性。 1.6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7 采购内容:购买专用戏曲舞台地毯; 1.8采购的服务内容:纯羊毛材质、273㎡; 备注: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交通、税费、检测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专用戏曲舞台地毯。 2.2服务期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2.3服务地点:鄂州市鄂城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2月6日至今,以合同签订/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类似同类型项目) 3.1.3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 3.2.8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9 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2.10 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11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采购人公开已完成咨询成果的除外); 3.2.12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2.13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2.14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2.15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2.16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3.2.1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3.2.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鄂州市凤凰路40号鄂州大剧院) 4.3、报名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 5.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清单。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5)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地点及注意事项 6.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7时00分。 6.2 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4 报价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7.询价办法: 7.1本次询价采用合理低价法。 7.2 评审标准:在满足采购单位实质性要求、服务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以控制价下浮率最高的单位成交(含税)。如出现最低报价基本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将比较企业实力、业绩等其他条件确定成交供应商。 7.3 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州市凤凰路40号鄂州大剧院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1388633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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